2月21日,国内动力电池装机市占率排名第三的中创新航(03931.HK)公告表现,公司在与宁德期间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败诉。 ![]() 根据福州中院的讯断,中创新航科技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应制止贩卖陵犯宁德期间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期间”)专利权(专利号ZL201910295365.4)的动力电池产物(“单体型号为L148N58、模块型号为D148N58F”),应于讯断见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宁德期间的经济丧失3580万元,付出发明专利暂时掩护期费79.8万元,赔付公道付出20.27万元。 而对于此次诉讼效果,中创新航称,动力电池范畴的技能进步和产物迭代速率快,涉诉产物处于其生命周期末期,且已被公司更优性能的新款产物迭代,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将来的生产谋划产生倒霉影响。 同时,中创新航表现,本次讯断为福州中院的一审讯断,并非终审见效讯断,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讯断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同时,涉诉专利的有用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现在无需付出福州中院的一审判赔额。 据相识,此次涉诉专利为锂离子电池技能,相干专利由宁德期间于2018年4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于2020年8月28日得到专利授权,专利处于有用状态。2021年,宁德期间(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向福州中院提出了侵权诉讼,被告除了中创新航(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另有福州仓山埃安汽车贩卖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福州中院公开的文书,宁德期间的告状来由为,“中创新航公司险些全面抄袭了宁德期间公司的相干专利产物,涉嫌利用宁德期间公司拥有的多项中国专利,对于实行侵权具有显着的故意。” “福州仓山埃安公司为生产谋划目标实行了贩卖被诉侵权产物为零部件的广汽传祺牌电动汽车,构成陵犯涉案专利权。中创新航公司、仓山埃安公司的举动给宁德期间公司造成巨大经济丧失。” 宁德期间对该专利的初始索赔金额为3050万元,后于2022年7月进步至7850万元。 据媒体报道,中创新航此前曾辩诉称,“该技能为已知技能,涉及的专有技能及参数按通例计划,对相干产物的技能创造力贡献有限。” 值得留意的是,在收到告状书并提交答辩状期间,中创新航一度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贰言,要求将本案由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在2022年8月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最高法知民辖终86号),对于要求移送审理的缘故原由,中创新航称,“本案行业关注,有庞大社会影响,案情庞大复杂,涉及的技能究竟非常复杂,现在,行业内汽车动力电池大多数接纳与本案被诉侵权产物雷同的技能,本案的审理效果对于行业有庞大影响。” 但对于中创新航就管辖权提出的贰言,福建中院未给予支持,而今后中创新航的上诉也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在裁定书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现,“开端证实仓山埃安公司与被诉侵权举动具有情势上的关联性,其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构本钱案可争辩的地区管辖连结点。” 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中表现,“本案为诉讼标的为3050万元的陵犯发明权纠纷,不符合明白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级别管辖尺度(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一方住所地不在其辖区大概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停止本日的案件宣判,中创新航在宁德期间对其发起的6项专利诉讼中,已经输掉两场。 2021年,宁德期间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中创新航的5告状讼,中创新航被以为侵权的专利包罗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布局及动力电池等,此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宁德期间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2022年5月,宁德期间又向法院提出提拔补偿金额至5.18亿元。 2022年8月,宁德期间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 客岁11月30日,福州中院针对此中一项 “集流构件和电池”(ZL201810039458.6)做出了一审讯断。根据讯断效果,中创新航除了制止贩卖产物,还应于本讯断见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宁德期间累计人民币296万元。中创新航表现迁就该一审讯断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而在11月30日当天,宁德期间还在一起针对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的电池专利案中胜诉,获赔1416万元。该案涉及的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布局及动力电池。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原为中创新航子公司,现在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该公司同样不平讯断,亮相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不外,固然中创新航已和中航锂电没有股权关系,但现在中创新航的专利中大部门从中航锂电购买而来。中创新航此前的H股招股书表现,2021年12月17日,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将其500多项专利以3.2392亿元转让给中创新航。转让之后,中创新航拥有793项专利,发明专利150项,大部门是实用新型专利,未有外洋专利结构。 ![]() 现在,这两起案件的上诉环境尚未公开。 滥用专利权VS掩护知识产权 而在客岁年末,中创新航和宁德期间之间的专利战也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2022年12月29日,中创新航表现,将以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为由,告状宁德期间不合法竞争,不外两边均未披露案件的详细细节。 一位法律人士对汹涌消息记者表现,关于专利权滥用,现在我国法律还没有详细规定,没有范例化大概规定判定要件。可以作为引导的,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充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和谐发展多少题目的意见》第16条规定, “妥善处置惩罚掩护专利权和防止权利滥用的关系,依法规制滥用专利权及滥用诉前禁令制度。在依法掩护专利权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留意防止专利权人显着违反法律目标利用权利,不正本地侵害竞争对手,妨碍公平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对于明知其专利权属于现有技能大概现有计划,仍旧恶意向合法实行者及其生意业务对象滥发侵权告诫大概滥用诉权,构成侵权的,可以视情支持受害人的侵害补偿哀求。” 其次,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引导性文件《专利侵权判断指南(2017)》。其将滥用专利权作为专利侵权的抗辩来由之一,第126条和第127条规定:“被诉侵权人提供证据证实涉案专利为专利权人恶意取得的,可以讯断驳回原告的诉讼哀求。在侵占专利权诉讼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不宜容易认定为滥用专利权。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得到专利掩护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得到了专利权的举动。” 值得留意的是,2021年,中创新航对宁德期间提出诉讼的5项专利都提出过无效申请,但终极,宁德期间的“防爆装置”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现维持全部有用,“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被维持部门有用,而别的3件无效申请又被中创新航自动撤回。 但2022年7月26日,中创新航再次就这3项专利提出了新的无效哀求。 根据国内最新的动力电池装车数据,2023年1月,宁德期间的电池装车量为7.17GWh,市场占比为44.41%,中创新航市场装车量为0.79 GWh,市场占比为4.93%,排名在比亚迪之后位于国内第三。在客户群体上,中创新航配套广汽、长安、广丰、广本、上汽通用五菱、吉祥等公司。 ![]() 2022年10月中创新航港股上市 2月21日,停止本文发稿时,中创新航港股报收22.1元,市值392亿元,宁德期间A股报收415元,市值10136亿元。 |